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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毕业生:
为了做好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行桂发〔2011〕124号)中“组织借款学生毕业时,及时、准确地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确认学生毕业信息,做好毕业前的还款教育”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4级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26日-4月8日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网”(官网)进行毕业确认(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4月9日-3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毕业确认的同学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导出各系毕业确认汇总名单。
3.5月2日-10日,系部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毕业确认名单打印《毕业确认表》(一式二份)并指导毕业生对毕业确认表中的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右手拇指),完成后毕业生自己留存一份;
4.5月11-1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网上最终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毕业确认的同学毕业后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网修改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登录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等还款信息,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咨询。
2.根据合同约定,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两年后开始归还本金以及利息。同学们也可在在8月份之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若成功全额还款,则不需承担毕业后的利息。
3.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同学,同样要进行毕业确认,待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及还款计划变更。
三、其他
若有疑问,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靳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771-319152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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